【题解】
本篇旨在阐述因时变法的主张。题为“察今”,既是对“法先王”主张的否定,同时又强调了考察当令社会的实际是制定法度的依据。文章指出,先王之法“不可得而法”,并非先王之法不贤,而是由于时势变化了,因此,法度也应随之变化。文章列举了荆人欲袭宋、楚人有涉江者、有过于江上者等寓言故事,说明如果因循守旧,不知变化,那是非常荒谬的,其结果必然失败。
本篇反对泥古不化、墨守成法,主张“世变时移,变法宜矣”,具有朴素辩证法的因素,符合当时登上统治地位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需要,在历史上有一定进步意义。
【原文】
八曰:
上胡不法先王之法?非不贤也,为其不可得而法。先王之法,经乎上世而来者也,人或益之,人或损之,胡可得而法?虽人弗损益,犹若不可得而法。东夏之命 (1),古今之法,言异而典殊。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,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。殊俗之民,有似于此。其所欲同,其所为异。口惽之命不愉 (2),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。人以自是,反以相诽。天下之学者多辩,言利辞倒,不求其实,务以相毁,以胜为故 (3)。先王之法,胡可得而法?虽可得,犹若不可法。
【注释】
(1)东:指东夷,东方少数民族。夏:指华夏,中原各国。命:名,指事物的名称。
(2)口惽之命:指方言。惽,通“吻”。愉:通“渝”,改变。这句是说,各地方言的差别是存在的。
(3)故:事。
【翻译】
第八:
当今的君主为什么不效法先王的法度?并不是先王的法度不好,是因为它不可能被效法。先王的法度,是经过前代流传下来的,有的人增补过它,有的人删削过它,怎么可能被效法?即使人们没有增补、删削过,还是不可能被效法。东夷和华夏对事物的名称、言词不同;古代和现代的法度、典制不一样。所以古代的名称与现在的叫法大多不相通,现在的法度与古代的法度大多不相合。不同习俗的人民,与这种情况相似。他们所要实现的愿望相同,他们的所作所为却不同。各地的方言不能改变,如同船、车、衣、帽、美味、音乐、色彩的不同一样。可是人们却自以为是,反过来又互相责难。天下有学识的人大都善辩,言谈锋利,是非颠倒,不求符合实际,致力于互相诋毁,以争胜为能事。先王的法度,怎么可能被效法呢?即使可能,还是不可以效法。
【原文】
凡先王之法,有要于时也 (1)。时不与法俱至,法虽今而至,犹若不可法。故择先王之成法 (2),而法其所以为法。先王之所以为法者,何也?先王之所以为法者,人也,而己亦人也,故察己则可以知人,察今则可以知古。古今一也,人与我同耳。有道之士,贵以近知远,以今知古,以所见知所不见。故审堂下之阴 (3),而知日月之行,阴阳之变;见瓶水之冰,而知天下之寒,鱼鳖之藏也;尝一脟肉 (4),而知一镬之味 (5),一鼎之调。
【注释】
(1)要于时:与时代相合。要,合。
(2)择:通“释”,放弃,丢开。
(3)阴:指日影、月影。
(4)一脟(luán)肉:一块肉。脟,同“脔”,切成块状的肉。
(5)镬(huò):无足的鼎,与下文的“鼎”,都是古代煮肉器具。
【翻译】
凡是先王的法度,都是与当时的时势相符合的。时势不能与法度一起流传下来,法度虽然流传到现在,还是不可以效法。所以要放弃先王的现成法度,而取法他们制定法度的依据。先王制定法度的依据是什么呢?先王制定法度的依据是人,而自己也是人,所以考察自己就可以知道别人,考察现在就可以知道古代。古今的道理是一样的,别人与自己是相同的。通晓事理的人,他们的可贵之处在于由近的推知远的,由现在的推知古代的,由见到的推知见不到的。所以,观察堂屋下面的阴影,就可以知道日月运行的情况,阴阳变化的情况;看到瓶里的水结的冰,就知道天下已经寒冷,鱼鳖已经潜藏了;尝一块肉,就可以知道一锅肉的味道,一鼎肉味道的调和情况。
【原文】
荆人欲袭宋,使人先表澭水 (1)。澭水暴益 (2),荆人弗知,循表而夜涉,溺死者千有余人,军惊而坏都舍 (3)。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 (4),今水已变而益多矣,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,此其所以败也。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,有似于此。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 (5),而曰此先王之法也,而法之,以此为治,岂不悲哉?
【注释】
(1)表:做标记。下文“循表”之“表”指标记。澭水:古水名,也作“灉水”。其故道为黄河所淤塞,已无遗迹可寻,当在今河南省境内。
(2)暴:突然。益:同“溢”,水满外溢。
(3)而:如。都舍:都市里的房子。
(4)向:从前。可导:指可以沿着标记渡过去。
(5)亏:通“诡”,异。
【翻译】
楚国人想偷袭宋国,派人先在澭水中设置渡河的标志。澭水突然上涨,楚国人不知道,按照标志夜里渡河,淹死的有一千多人,军队惊乱的状况就像城市里的房屋倒坍一样。当初他们事先设置标志的时候,是可以沿着标志渡河的,现在河水已经发生变化上涨了,楚国人还按照标志渡河,这就是他们所以失败的原因。现在的君主要效法先王的法度,与这种情况相似。他所处的时代已经与先王的法度不适应了,却还说,这是先王的法度,应该效法它。用这种办法治理国家,难道不是很可悲吗?
【原文】
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变则悖,悖乱不可以持国。世易时移,变法宜矣。譬之若良医,病万变,药亦万变。病变而药不变,向之寿民,今为殇子矣。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,变法者因时而化,若此论则无过务矣。夫不敢议法者,众庶也;以死守法者,有司也;因时变法者,贤主也。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 (1),其法皆不同。非务相反也,时势异也。故曰良剑期乎断,不期乎镆铘 (2);良马期乎千里,不期乎骥骜 (3)。夫成功名者,此先王之千里也。
【注释】
(1)七十一圣:指古代的圣贤君主。
(2)镆铘:(mòyé):宝剑名。
(3)骥骜(jì’ào):千里马名。
【翻译】
所以,治理国家没有法度就会出现混乱,死守法度不加改变就会发生谬误,出现谬误和混乱,是不能保守住国家的。社会变化了,时代发展了,变法是应该的了。这就像高明的医生一样,病万变,药也应该万变。病变了药却不变,本来可以长寿的人,如今就会成为短命的人了。所以凡是做事情一定要依照法度行动,变法的人要随着时代而变化,如果懂得这个道理,那就没有错误的事了。那些不敢议论法度的,是一般的百姓;死守法度的,是各种官吏;顺应时代变法的,是贤明的君主。因此,古代享有天下的七十一位圣贤君主,他们的法度都不相同。并不是他们一定要彼此相反,而是因为时代和形势不同了。所以说,好剑期求它能砍断东西,不一定期求它是镆铘那样的宝剑;好马期求它能行千里远,不一定期求它是骥骜那样的宝马。成就功名,这正是先王所追求的目标啊。
【原文】
楚人有涉江者,其剑自舟中坠于水,遽契其舟 (1),曰:“是吾剑之所从坠。”舟止,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。舟已行矣,而剑不行,求剑若此,不亦惑乎?以故法为其国,与此同。时已徙矣,而法不徙,以此为治,岂不难哉?
【注释】
(1)遽:速。契:刻。
【翻译】
楚国人有个渡江的,他的剑从船上掉到水里,他急忙在船边刻记号,说:“这里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。”船停了,就从他刻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找剑。船已经移动了,可是剑却没有移动,像这样寻找剑,不是太胡涂了吗?用旧法来治理自己的国家,与这个人相同。时代已经改变了,可是法度却不随着改变,想用这种办法治理好国家,难道不是很难吗?
【原文】
有过于江上者,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,婴儿啼。人问其故,曰:“此其父善游。”其父虽善游,其子岂遽善游哉 (1)?以此任物,亦必悖矣。荆国之为政,有似于此。
【注释】
(1)岂遽:等于说“岂”。
【翻译】
有个从江边经过的人,看见一个人正拉着小孩想把他扔到江中,小孩哭起来。人们问这人为什么,他说:“这个小孩的父亲善于游泳。”小孩的父亲虽然善于游泳,那小孩难道就善于游泳吗?用这种方法来处理事物,也一定是荒谬的了。楚国处理政事的情况,与此相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