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氏春秋

《吕氏春秋》是先秦的一部重要典籍,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。它的哲学思想、政治思想以及它所保留的科学文化方面的历史资料,是我们民族的一份珍贵遗产,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,进行深入的研究。这对我们了解战国末期的思想政治文化状况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忠廉

【题解】

本篇宣扬了“忠廉”精神。文章列举了要离与弘演的事例:要离替吴王刺杀王子庆忌,功成之后,“临大利而不易其义”,“不以贵富而忘其辱”,“伏剑而死”;弘演“杀身出生以徇其君”。文章认为要离“可谓廉矣”,弘演“可谓忠矣”。在他们身上体现了孟子宣扬的“杀身成仁”、“舍生取义”的思想。

【原文】

三曰:

士议之不可辱者 (1),大之也 (2)。大之则尊于富贵也,利不足以虞其意矣 (3)。虽名为诸侯,实有万乘,不足以挺其心矣 (4)。诚辱则无为乐生。若此人也,有势则必不自私矣,处官则必不为污矣 (5),将众则必不挠北矣 (6)。忠臣亦然。苟便于主利于国,无敢辞违,杀身出生以徇之 (7)。国有士若此,则可谓有人矣。若此人者固难得,其患虽得之有不智 (8)

【注释】

(1)议:通“义”,名节。

(2)大:用如意动,以……为大。

(3)虞:通“娱”,使……快乐。

(4)挺:动摇。

(5)为污(wū):做败坏名节的事。

(6)挠:通“桡”,屈服。

(7)出生:舍弃生命。徇:通“殉”,为某种目的而献身。

(8)有:通“又”。智:通“知”。

【翻译】

第三:

士的名节不可受到屈辱,这是由于士十分珍视名节。珍视名节,就会把它看得比富贵还尊贵,私利就不足以使士的心情快乐了。即使名列诸侯,拥有万辆兵车,也不足以使士的心志动摇了。假如受到羞辱,就不再活得快乐。像这样的人,有权势一定不会自私自利,居官一定不会贪赃枉法,率领军队一定不会屈服败逃。忠臣也是这样。只要有利于君主、有利于国家的事,决不会推辞,一定杀身舍生为君为国献身。国家如有这样的士,就可以称得上有人了。像这样的人本来就很难得到,国家之患在于即使遇到了这种人,君主又不了解他们。

【原文】

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 (1),吴王患之。要离曰 (2):“臣能之。”吴王曰:“汝恶能乎 (3)?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,而不能及;射之矢,左右满把,而不能中。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,上车则不能登轼 (4),汝恶能?”要离曰:“士患不勇耳,奚患于不能?王诚能助,臣请必能 (5)。”吴王曰:“诺。”明旦加要离罪焉,挚执妻子 (6),焚之而扬其灰。要离走,往见王子庆忌于卫。王子庆忌喜曰:“吴王之无道也,子之所见也,诸侯之所知也。今子得免而去之,亦善矣。”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,谓王子庆忌曰:“吴之无道也愈甚,请与王子往夺之国。”王子庆忌曰:“善。”乃与要离俱涉于江。中江,拔剑以刺王子庆忌。王子庆忌捽之 (7),投之于江,浮则又取而投之,如此者三。其卒曰:“汝天下之国士也,幸汝以成而名 (8)。”要离得不死,归于吴。吴王大说,请与分国。要离曰:“不可。臣请必死!”吴王止之,要离曰:“夫杀妻子,焚之而扬其灰,以便事也,臣以为不仁。夫为故主杀新主 (9),臣以为不义。夫捽而浮乎江,三入三出,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,臣已为辱矣。夫不仁不义,又且已辱,不可以生。”吴王不能止,果伏剑而死。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,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;可谓廉矣,廉,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。

【注释】

(1)吴王:指吴王阖(hé)庐(又作“阖闾”)。他用专诸刺杀吴王僚而自立为王。王子庆忌:吴王僚之子,以勇武著称。

(2)要(yāo)离:吴王阖庐之臣。要离刺杀王子庆忌之事,可参阅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。

(3)恶(wū):何。

(4)轼:古代车厢前用作扶手的横木。这二句是说要离身小力薄。

(5)请:在这里词义已虚化,只起表敬作用。

(6)挚(zhí):通“絷”,拘囚,束缚。

(7)捽(zuó):揪住头发。

(8)幸:使……幸运。而:你。

(9)故主:指吴王。新主:指王子庆忌。

【翻译】

吴王想要杀掉王子庆忌,但是没有谁能杀死他,为此吴王很忧虑。要离说:“我能够杀死王子庆忌。”吴王说:“你怎么能行呢?我曾经乘六匹马驾的车追赶他,一直追到江边,却赶不上他;用箭射他,他左右手各接了满把的箭,却射不中他。而今你身小力单,拔剑在手却举不起手臂,登上车子却无法凭倚车轼,你怎么能行?”要离说:“士只担忧自己不够勇敢罢了,哪里用得着担忧事情做不成?大王假如能够相助,我一定能够成功!”吴王说:“好吧。”第二天,吴王假装将要离治罪,拘捕了要离的妻子和孩子,处死了他们,并烧了尸体,扬散了骨灰。要离逃跑了,跑到卫国去见王子庆忌。王子庆忌高兴地说:“吴王暴虐无道是你亲眼所见,是诸侯所共知的。如今你得以免除灾祸逃离他,也算幸运了。”要离和王子庆忌住了不长一段时间,就对王子庆忌说:“吴王暴虐无道越发变本加厉,我愿跟随您去把国家从他手里夺过来。”王子庆忌说:“好。”于是和要离一起渡江。行至江水中流,要离拔剑刺中王子庆忌。王子庆忌揪住要离的头发,把他投入江中,等他浮出水面,就又把他抓起来投入江中,像这样反复多次。王子庆忌最后说:“你是天下的国士,饶你一死,让你成名。”要离得以不死,回到吴国。吴王非常高兴,愿意与他分享国家。要离说:“不行。我决心一死!”吴王劝阻他,要离说:“我让您杀死我的妻子和孩子,并烧了他们的尸体,扬散了骨灰,为的是有利于行事,但我认为这是我的不仁。为原先的主人杀死新的主人,我认为这是我的不义。王子庆忌揪住我的头发把我投入江中,我多次被投入水里,又多次浮出,我之所以还活着,只不过是王子庆忌开恩不杀罢了,我已经蒙受屈辱了。作为士,不仁不义,而且又已受辱,决不可再活在世上。”吴王劝止不住,要离最终还是用剑自杀了。要离可称得上不为赏赐所动了,所以面对大利而不改变他的气节;要离可称得上廉洁了,正因为廉洁,所以不因富贵而忘记自己的耻辱。

【原文】

卫懿公有臣曰弘演 (1),有所于使。翟人攻卫 (2),其民曰:“君之所予位禄者,鹤也 (3);所贵富者,宫人也。君使宫人与鹤战,余焉能战?”遂溃而去。翟人至,及懿公于荣泽 (4),杀之,尽食其肉,独舍其肝。弘演至,报使于肝,毕,呼天而啼,尽哀而止,曰:“臣请为襮 (5)。”因自杀,先出其腹实,内懿公之肝 (6)。桓公闻之曰 (7):“卫之亡也,以为无道也。今有臣若此,不可不存。”于是复立卫于楚丘。弘演可谓忠矣,杀身出生以徇其君。非徒徇其君也,又令卫之宗庙复立,祭祀不绝,可谓有功矣。

【注释】

(1)卫懿(yì)公:春秋时卫国国君,名赤,公元前668年—前660年在位。卫懿公好鹤亡国,可参阅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。弘演:卫懿公之臣。

(2)翟(dí):通“狄”。

(3)“君之”二句:据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记载:“卫懿公好鹤,鹤有乘轩者。”轩是大夫以上所乘的车,故有此说。

(4)荣泽:疑是“荧(yínɡ)泽”之误。荧泽,在今黄河之北。

(5)襮(bó):表,外衣。弘演剖腹,把懿公的肝置入自己的腹中,犹如给肝穿上外衣,故自称“为襮”。

(6)内(nà):同“纳”。

(7)桓公:指齐桓公。

【翻译】

卫懿公有个臣子叫弘演,受命出使国外。这时,狄人进攻卫国,卫国的百姓说:“国君给予官位俸禄的是鹤,赐予富贵的是宫中的侍从,国君还是让宫中的侍从和鹤去迎战吧,我们怎么能迎战?”于是溃散而去。狄人到了,在荧泽赶上了懿公,把他杀了,吃光了他的肉,只把他的肝扔在一旁。弘演归来,向懿公的肝复命。复命完毕,一边呼叫着上天一边痛哭,表达尽哀痛之后才停下来,说:“我愿给君作躯壳。”于是剖腹自杀,先把自己腹中的内脏取出来,再把懿公的肝放入腹中,而后就死了。齐桓公听到这件事说:“卫国灭亡,是因为卫君荒淫无道;而今有像弘演这样的臣子,不可不让卫国生存。”于是在楚丘重建卫国。弘演可称得上忠了,杀身舍生为他的国君而死。他不只为国君而死,又使卫国的宗庙得以重建,祭祀不断,可称得上是有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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