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氏春秋

《吕氏春秋》是先秦的一部重要典籍,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。它的哲学思想、政治思想以及它所保留的科学文化方面的历史资料,是我们民族的一份珍贵遗产,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,进行深入的研究。这对我们了解战国末期的思想政治文化状况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顺民

【题解】

所谓“顺民”,是顺依民心的意思。文章列举历史上商汤用自己的身体作牺牲为民求雨;文王辞去纣封给他的千里之地,为民请除炮烙之刑;越王勾践“内亲群臣,下养百姓,以来其心”,终于“残吴二年而霸”等事例,说明了“先顺民心,故功名成”,以及“以德得民心”的道理。本篇承继了孟、荀重视民众的思想,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对民心的重视。

【原文】

二曰:

先王先顺民心,故功名成。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,上世多有之矣。失民心而立功名者,未之曾有也。得民必有道 (1)。万乘之国,百户之邑,民无有不说。取民之所说而民取矣,民之所说岂众哉?此取民之要也。

【注释】

(1)必:“心”字之误。

【翻译】

第二:

先王首先顺依民心,所以功成名就。依靠仁德博取民心而建立大功、成就美名的,古代大有人在。失去民心而建立功名的却不曾有过。获得民心是有方法的。无论是具有万辆兵车的大国,还是仅有百户的小邑,人民无不有喜欢的事。只要做人民所喜欢的事,就是得民心了。人民所喜欢的事难道会很多吗?这是取得民心的关键。

【原文】

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 (1)。天大旱,五年不收,汤乃以身祷于桑林 (2),曰:“余一人有罪 (3),无及万夫。万夫有罪,在余一人。无以一人之不敏 (4),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。”于是剪其发 (5),故顺民其手 (6),以身为牺牲 (7),用祈福于上帝 (8)。民乃甚说,雨乃大至。则汤达乎鬼神之化、人事之传也 (9)

【注释】

(1)正:这里是治理的意思。

(2)桑林:古地名。汤祀神之所。

(3)余一人:古代天子自称。

(4)不敏:不才,自谦之词。

(5)翦其发:剪去头发是古代的一种刑罚。

(6)顺民:疑是“磿(lì)”字之误。磿,通“枥”,压挤。“枥手”是古代的一种刑罚。用绳联小木棍五根,套入手指收紧,状如后来的“拶(zǎn)指”。商汤自剪其发,自拶其手,以示自责。

(7)牺牲:供祭祀用的纯色体全的牲畜。

(8)用:以。

(9)传:转移。这里指转移的道理。

【翻译】

从前,汤灭掉夏,治理天下。天大旱,五年没有收成。汤于是在桑林用自己的身体向神祈祷,说:“我一人有罪,不要祸及天下人;即使天下人有罪,罪责也都在我一人身上。不要因我一人不才,致使天帝鬼神伤害人民的生命。”于是汤剪断自己的头发,拶起自己的手指,把自己的身体作为牺牲,向天帝求福。人民于是非常高兴,大雨于是也下起来。汤可说是通晓鬼神的变化、人事的转移了。

【原文】

文王处岐事纣,冤侮雅逊 (1),朝夕必时,上贡必适,祭祀必敬。纣喜,命文王称西伯 (2),赐之千里之地。文王载拜稽首而辞曰 (3):“愿为民请炮烙之刑 (4)。”文王非恶千里之地,以为民请炮烙之刑,必欲得民心也。得民心则贤于千里之地 (5),故曰文王智矣。

【注释】

(1)冤侮:遭受冤枉、轻慢。雅:正,合乎规范。

(2)西伯:古代统领一方的长官称伯。文王统领雍州(古九州之一,包括今陕西北部、甘肃大部及青海一部),在西方,故称西伯。

(3)载拜:拜两拜。载,通“再”。稽(qǐ)首:古人最恭敬的礼节,动作近似于叩头,但要先拜,然后两手合抱按地,头伏在手前边的地上,并停留一会儿,整个动作都较缓慢。

(4)请炮烙之刑:请求除去炮烙之刑。炮烙,殷纣所用的酷刑。炮,烧烤。烙,当作“格”。格为铜器,格下烧炭,使犯人步行格上,堕入火中而死。后人改“格”为“烙”,解为烧灼之义。

(5)贤:胜过。

【翻译】

文王居于岐山臣事纣王,虽遭冤枉侮慢,依然雅正恭顺,早晚朝拜不失其时,进献贡物一定合宜,祭祀一定诚敬。纣很高兴,封文王为西伯,赏他纵横千里的土地。文王再拜稽首,辞谢说:“我不要千里的土地,只愿替人民请求废除炮烙之刑。”文王并不是厌恶土地,用它替人民请求废除炮烙之刑,是一定要博得民心。得到民心,它的好处胜过纵横千里的土地。所以说,文王是相当明智了。

【原文】

越王苦会稽之耻 (1),欲深得民心,以致必死于吴 (2)。身不安枕席,口不甘厚味,目不视靡曼 (3),耳不听钟鼓。三年苦身劳力,焦唇干肺 (4),内亲群臣,下养百姓,以来其心 (5)。有甘脆不足分,弗敢食;有酒流之江,与民同之。身亲耕而食,妻亲织而衣。味禁珍,衣禁袭 (6),色禁二。时出行路,从车载食,以视孤寡老弱之渍病、困穷、颜色愁悴、不赡者 (7),必身自食之。于是属诸大夫而告之曰 (8):“愿一与吴徼天下之衷 (9)。今吴、越之国相与俱残 (10),士大夫履肝肺 (11),同日而死,孤与吴王接颈交臂而偾 (12),此孤之大愿也。若此而不可得也,内量吾国不足以伤吴,外事之诸侯不能害之 (13),则孤将弃国家,释群臣,服剑臂刃 (14),变容貌,易姓名,执箕帚而臣事之 (15),以与吴王争一旦之死。孤虽知要领不属 (16),首足异处,四枝布裂 (17),为天下戮 (18),孤之志必将出焉!”于是异日果与吴战于五湖 (19),吴师大败,遂大围王宫,城门不守,禽夫差,戮吴相 (20),残吴二年而霸。此先顺民心也。

【注释】

(1)越王:指越王勾践。会稽之耻:指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战败,困于会稽,被迫屈膝求和一事。会稽,山名,在今浙江绍兴东南。

(2)致必死:决心舍命拼死的意思。

(3)靡曼:指美色。

(4)干肺:肺气枯竭。

(5)来:使……来(归依)。

(6)袭:衣外加衣。

(7)渍(zì):病。

(8)属(zhǔ):聚集。

(9)“愿一”句:这句的大意是,要与吴国一决胜负。下,疑是衍文。徼(yāo),求。衷,正。

(10)今:“令”字之误。残:毁灭。

(11)履肝肺:形容战争残酷激烈,多所杀伤。履,踏,踩。

(12)接颈交臂:描写肉搏之状。偾(fèn):僵仆,这里指死。

(13)事:所事。

(14)服:佩带。臂:用如动词,持。

(15)臣:奴仆。

(16)要(yāo)领不属(zhǔ):指受腰斩、斩首之刑。要,古“腰”字。领,脖子。属,连。

(17)四枝布裂:指车裂,即五马分尸,古代一种最残酷的刑罚。四枝,即四肢。布,分散。

(18)戮:辱。

(19)五湖:这里指太湖。

(20)吴相:指太宰嚭(pǐ)。

【翻译】

越王深为会稽之耻而痛苦,想要深得民心,以求和吴国拼死一战。于是他身不安于枕席,口不尝食美味,眼不看美色,耳不听音乐。三年的时间,苦心劳力,唇干肺伤,对内爱抚群臣,对下休养百姓,以便使他们一心归顺自己。有甜美的食物,如不够分,自己不敢独自吃;有酒把它倒入江中,与人民共饮。靠自己亲身耕种吃饭,靠妻子亲手纺织穿衣。饮食禁求珍奇,衣服禁穿两层,衣饰禁用二色。时常出外巡视,随从车辆载着食物,去探望孤寡老弱中那些生病的、穷困的、面色憔悴的、饮食不足的人,一定亲自给他们食物吃。然后,他召集诸大夫,向他们宣告说:“我愿与吴国一决胜负。让吴、越两国一道毁灭,士大夫踏肝践肺同日战死,我跟吴王颈臂相交肉搏而亡,这是我最大的愿望。如果这些办不到,从国内考虑估量我们的国力不足以损伤吴国,从国外考虑结盟的诸侯也不能毁灭它,那么,我将抛弃国家,离开群臣,身带佩剑,手执利刃,改变容貌,更换姓名,手执箕帚,充当奴仆,侍奉吴王,以便跟吴王决死于一旦之间。我虽然知道这样做会遭致腰断颈绝,头脚异处,四肢分裂,被天下人所羞辱,但是我的志向一定要付诸实施!”后来越国终于与吴国在五湖决战,吴国军队大败,越国军队于是包围了吴王的王宫,攻下城门,活捉了夫差,杀死了吴相,灭掉吴国之后二年,越国称霸诸侯。这都是先顺依民心的结果啊。

【原文】

齐庄子请攻越 (1),问于和子 (2)。和子曰:“先君有遗令曰:‘无攻越。越,猛虎也。’”庄子曰:“虽猛虎也,而今已死矣。”和子曰以告鸮子 (3)。鸮子曰:“已死矣,以为生。”故凡举事,必先审民心,然后可举。

【注释】

(1)齐庄子:即田庄子,田和之父,齐宣公之相。

(2)和子:春秋时齐国田常的曾孙田和,公元前386年始列为诸侯,为田姓齐国第一个国君。

(3)曰:疑是衍文(依孙人和说)。鸮(xiāo)子:齐国之相。

【翻译】

齐庄子请求攻打越国,征求和子的意见。和子说:“先君有遗命说:‘不可攻打越国。越国是只猛虎。’”庄子说:“虽然是只猛虎,但是现在已经死了。”和子把这话告诉鸮子,鸮子说:“虽然已经死了,但人们还认为它活着。”所以,凡行事,一定要先考察民心,然后才可去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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