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氏春秋

《吕氏春秋》是先秦的一部重要典籍,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。它的哲学思想、政治思想以及它所保留的科学文化方面的历史资料,是我们民族的一份珍贵遗产,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,进行深入的研究。这对我们了解战国末期的思想政治文化状况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慎行

【题解】

本篇强调言行要以“义”为准则。文章把对待“义”和“利”的不同态度作为区分“君子”、“小人”的标准。这种观点与孔子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”的标准相近,说:“君子计行虑为义,小人计行其(期)利”。

但是,作者并不是真正反对和抛弃功利的。其所以主张“计行虑义”,是因为这样做可获得“不利之利”,即治国治身这这一根本大利;其所以反对“计行其(期)利”,即不顾道义去追求私利,是因为这样做“乃不利”。文章举费无忌和庆封为例,说明背义求利终会招致灭亡,意在使“乱人”吸取教训。

【原文】

一曰:

行不可不孰 (1)。不孰,如赴深谿,虽悔无及。君子计行虑义,小人计行其利 (2),乃不利。有知不利之利者 (3),则可与言理矣。

【注释】

(1)孰:“熟”,这里是熟虑的意思。

(2)其:通“期”,期求。

(3)不利之利:不谋私利所带来的好处。

【翻译】

第一:

行动不可不深思熟虑。不深思熟虑,就像跳入深谷,即使后悔也来不及。君子谋划行动时考虑道义,小人谋划行动时期求利益,结果反而不利。假如有人懂得不谋求利益实际上就包含着利益,那么就可以跟他谈论道义了。

【原文】

荆平王有臣曰费无忌 (1),害太子建 (2),欲去之。王为建取妻于秦而美,无忌劝王夺。王已夺之,而疏太子。无忌说王曰:“晋之霸也,近于诸夏;而荆僻也,故不能与争。不若大城城父而置太子焉 (3),以求北方 (4),王收南方 (5),是得天下也。”王说,使太子居于城父。居一年,乃恶之曰:“建与连尹将以方城外反 (6)。”王曰:“已为我子矣,又尚奚求?”对曰:“以妻事怨,且自以为犹宋也 (7)。齐晋又辅之。将以害荆,其事已集矣。”王信之,使执连尹,太子建出奔。左尹郄宛 (8),国人说之。无忌又欲杀之,谓令尹子常曰 (9):“郄宛欲饮令尹酒。”又谓郄宛曰:“令尹欲饮酒于子之家。”郄宛曰:“我贱人也,不足以辱令尹 (10)。令尹必来辱,我且何以给待之 (11)?”无忌曰:“令尹好甲兵,子出而寘之门,令尹至,必观之已 (12),因以为酬 (13)。”及飨日 (14),惟门左右而寘甲兵焉 (15)。无忌因谓令尹曰:“吾几祸令尹。郄宛将杀令尹,甲在门矣。”令尹使人视之,信。遂攻郄宛,杀之。国人大怨,动作者莫不非令尹 (16)。沈尹戍谓令尹曰 (17):“夫无忌,荆之谗人也。亡夫太子建,杀连尹奢,屏王之耳目 (18)。今令尹又用之杀众不辜,以兴大谤,患几及令尹。”令尹子常曰:“是吾罪也,敢不良图?”乃杀费无忌,尽灭其族,以说其国 (19)。动而不论其义,知害人而不知人害己也,以灭其族,费无忌之谓乎!

【注释】

(1)荆平王:楚平王,春秋楚国君,名熊居,公元前528年—前516年在位。费无忌:平王臣,姓费,名无忌。《左传》作“费无极”,为太子少师。

(2)害:嫉恨。

(3)城父(fǔ):楚北部边邑,在今河南宝丰东四十里。

(4)北方:指北方宋、郑、鲁、卫等中原各国。

(5)南方:指吴越等国。

(6)连尹:楚官名。这里指伍奢。方城:山名,在今河南叶县南,春秋时为楚国北部要塞。外:城父在方城之北,所以称“外”。

(7)自以为犹宋:意思是自视为像宋那样的独立小国。

(8)左尹:楚官名,位在令尹之下。郄(xì)宛:楚大夫,字子恶。

(9)令尹:楚官名,百官之长。

(10)辱:这里是表示尊敬的委婉语。

(11)给(jǐ):供给,这里是酬报的意思。

(12)已:句末语气词。

(13)酬:报献。这里指宴饮中主人劝客饮酒时报献宾客的礼物。

(14)飨(xiǎnɡ):以酒食招待人。

(15)惟:通“帷”,设置帷幕。

(16)动作者:疑当作“进胙(zuò)者”,指卿大夫。胙,祭庙之肉。卿大夫祭祀后要把祭肉进献给国君,叫做“进胙”。非:批评,指责。

(17)沈尹戍:楚国沈县之尹(官长),名戍。《左传》作“沈尹戌”。

(18)屏:蔽,闭塞。

(19)说(yuè)其国:取悦于国人。

【翻译】

楚平王有个臣子叫费无忌,嫉恨太子建,想除掉他。平王为太子建从秦国娶了个妻子,长得很美,费无忌就鼓动平王强占为己有。平王强占这个女子以后,就疏远了太子。费无忌又劝平王说:“晋国称霸,是因为靠近华夏各国,而楚国地域偏远,所以不能同晋国争霸。不如扩大城父,把太子安置在那里,以谋求北方各国的尊奉,您自己收取南方各国,这样就能得到天下了。”平王很高兴,让太子居住在城父。过了一年,费无忌又诋毁太子建说:“太子建和连尹伍奢将凭借方城以外作乱。”平王说:“他已经做了我的太子,还谋求什么?”费无忌回答说:“他因为您娶他妻子的事怨恨您,而且自以为就像宋国那样的独立小国一样。齐国和晋国又帮助他。他将要以此危害楚国,事情已经快要成功了。”平王相信了费无忌的话,派人逮捕了连尹伍奢。太子建出逃到国外。左尹郄宛,国人很爱戴他,费无忌又想杀掉郄宛。他对令尹子常说:“郄宛想请您喝酒。”又对郄宛说:“令尹想到你家来喝酒。”郄宛说:“我是个卑贱的人,不值得令尹光临。假如令尹一定屈尊光临,我该拿什么来招待他呢?”费无忌说:“令尹喜欢铠甲兵器,你把这些东西搬出来放在门口,令尹来了一定会观赏它们,你就乘势把这些东西作为礼物进献给他。”等到宴享这天,郄宛把门口两旁用帷幕遮起来,把铠甲兵器放在里边。费无忌于是对令尹说:“我差一点害了您。郄宛想杀您,已经把铠甲兵器藏在门口了。”令尹派人去察看,真是这样。于是派兵进攻郄宛,杀死了他。国人非常痛恨令尹,卿大夫没有一个人不指责他。沈尹戍对令尹说:“费无忌是楚国的谗谀小人,他逼迫太子建出亡,杀了连尹伍奢,掩蔽国君的耳目。现在您又听信他的话杀害了许多无辜的人,从而招致了各种严厉的指责,祸害很快就会来到您身上。”令尹子常说:“这是我的罪过,怎么敢不好好地想法对付呢?”于是杀死了费无忌,并把他的宗族全部诛灭,以此取悦于国人。做事情不讲道义,只知道害别人却不知道别人也会害自己,致使宗族被诛灭,指的就是费无忌吧!

【原文】

崔杼与庆封谋杀齐庄公 (1)。庄公死,更立景公 (2),崔杼相之。庆封又欲杀崔杼而代之相。于是椓崔杼之子 (3),令之争后 (4)。崔杼之子相与私哄。崔杼往见庆封而告之。庆封谓崔杼曰:“且留,吾将兴甲以杀之。”因令卢满嫳兴甲以诛之 (5)。尽杀崔杼之妻子及枝属,烧其室屋,报崔杼曰:“吾已诛之矣。”崔杼归,无归,因而自绞也。庆封相景公,景公苦之。庆封出猎,景公与陈无宇、公孙灶、公孙虿诛封 (6)。庆封以其属斗,不胜,走如鲁。齐人以为让 (7),又去鲁而如吴,王予之朱方 (8)。荆灵王闻之 (9),率诸侯以攻吴,围朱方,拔之。得庆封,负之斧质 (10),以徇于诸侯军 (11),因令其呼之曰:“毋或如齐庆封 (12),弑其君而弱其孤 (13),以亡其大夫 (14)。”乃杀之。黄帝之贵而死,尧舜之贤而死,孟贲之勇而死,人固皆死,若庆封者,可谓重死矣 (15)。身为僇 (16),支属不可以见 (17),行忮之故也 (18)

【注释】

(1)崔杼:春秋齐大夫,谥武子。庆封:齐大夫,字子家。齐庄公:春秋齐国君,名光,公元前553年—前548年在位。

(2)景公:齐景公,齐庄公弟,名杵臼,公元前547年—前490年在位。

(3)椓(zhuó):挑拨(依毕沅说)。

(4)争后:争立为后嗣。

(5)卢满嫳(piè):齐大夫,庆封之党。他书或作“卢蒲嫳”。

(6)陈无宇:齐大夫,谥桓子。公孙灶:齐大夫,字子雅。公孙虿(chài):齐大夫,字子尾。灶、虿二人都是齐国宗室,于景公为伯叔。

(7)以为让:用接纳庆封事责备鲁。让,责备。

(8)朱方:春秋吴邑,在今江苏镇江丹徒镇南。

(9)荆灵王:楚灵王,春秋楚国君,初名围,即位后改名虔,公元前540年—前529年在位。

(10)质:杀人时垫于身下的砧板。

(11)徇(xùn):巡行示众。

(12)或:句中语气词。

(13)弱:以……为弱,欺凌。孤:幼而无父,这里指新君景公。

(14)亡:通“盟”,盟誓。

(15)重(chónɡ)死:被戮为一死,戮前受辱为一死,所以说“重死”。

(16)僇:通“戮”。

(17)支属:义同“枝属”。宗族亲属。见:当作“完”,保全。

(18)忮(zhì):嫉恨。

【翻译】

崔杼和庆封合谋杀死了齐庄公。庄公死后,二人另立景公为君,由崔杼做相。庆封又想杀掉崔杼,自己代他为相。于是就挑拨崔杼的儿子们,让他们争夺继承人的资格。崔杼的儿子们私自争斗起来。崔杼去见庆封,告诉他这件事。庆封对崔杼说:“你姑且留在这里,我将派兵去把他们杀掉。”于是派了卢满嫳起兵去诛杀他们。卢满嫳把崔杼的妻儿老小以及宗族亲属全部杀光,烧了他的房屋住宅,回报崔杼说:“我已经把他们杀死了。”崔杼回去,已经无家可归,因而自缢而死。庆封做了齐景公的相,景公深以为苦。庆封外出打猎,景公乘机与陈无宇、公孙灶、公孙虿起兵讨伐庆封。庆封率领自己的家丁同景公交战,未能取胜,就逃到鲁国。齐国就这件事责备鲁国。庆封又离开鲁国去吴国,吴王把朱方邑封给了他。楚灵王听说了,就率领诸侯进攻吴国,包围朱方,攻占了它。灵王俘获了庆封,让他背着斧质在诸侯军中巡行示众,并让他喊道:“不要像齐国庆封那样,杀害他的君主,欺凌丧父的新君,强迫大夫盟誓!”然后才杀死了他。黄帝那样尊贵,最后也要死亡;尧舜那样贤圣,最后也要死亡;孟贲那样勇武,最后也要死亡;人本来都要死亡,但像庆封这样的人,受尽凌辱而死,可以说是死而又死了。自己被杀,宗族亲属也不能保全,这是嫉害别人的缘故。

凡乱人之动也,其始相助,后必相恶。为义者则不然,始而相与,久而相信,卒而相亲,后世以为法程。

【翻译】

大凡邪恶的小人做事,开始的时候互相帮忙,而到后来一定互相憎恶。坚守道义的人却不是这样。他们开始时互相帮助,时间越长越互相信任,最后更是互相亲近。后代把他们作为效法的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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