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氏春秋

《吕氏春秋》是先秦的一部重要典籍,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。它的哲学思想、政治思想以及它所保留的科学文化方面的历史资料,是我们民族的一份珍贵遗产,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,进行深入的研究。这对我们了解战国末期的思想政治文化状况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用民

【题解】

本篇旨在论述使用人民的方法。文章认为,君主能否得当地使用自己的人民,是国家存亡的关键。君主使用人民的正确的方法是“太子以义,其次以赏罚”。义是根本,赏罚是义的辅助。

文章最后提出“威不可无有,而不足专恃”,与下篇《适威》相通。

【原文】

四曰:

凡用民,太上以义,其次以赏罚。其义则不足死 (1),赏罚则不足去就 (2),若是而能用其民者,古今无有。民无常用也,无常不用也,唯得其道为可。阖庐之用兵也,不过三万。吴起之用兵也,不过五万。万乘之国,其为三万五万尚多,今外之则不可以拒敌,内之则不可以守国,其民非不可用也,不得所以用之也。不得所以用之,国虽大,势虽便,卒虽众,何益?古者多有天下而亡者矣,其民不为用也。用民之论,不可不熟 (3)

【注释】

(1)则:若,如果。

(2)去就:指去恶就善。

(3)熟:深知,详尽了解。

【翻译】

第四:

凡是使用人民,最上等的是靠义,其次是靠赏罚。义如果不足以让人民效死,赏罚如果不足以让人民去恶向善,这样却能使用自己人民的人,从古到今都没有。人民并不永远被使用,也不永远不被使用,只有掌握了正确的方法,人民才可以被使用。阖庐用兵,不超过三万。吴起用兵,不超过五万。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,它们用兵比三万五万还多,可是如今对外不可以御敌,对内不可以保国,它们的人民并不是不可以使用,只是没有掌握恰当的使用人民的方法。没有掌握恰当的使用人民的方法,国家即使很大,形势即使很有利,士兵即使很多,有什么益处?古代有很多享有天下可是最后却遭到灭亡的,就是因为人民不被他们使用啊。使用人民的道理,不可不详尽了解。

【原文】

剑不徒断 (1),车不自行,或使之也。夫种麦而得麦,种稷而得稷 (2),人不怪也。用民亦有种,不审其种,而祈民之用,惑莫大焉。

当禹之时,天下万国,至于汤而三千馀国,今无存者矣,皆不能用其民也。民之不用,赏罚不充也 (3)。汤、武因夏、商之民也,得所以用之也。管、商亦因齐、秦之民也 (4),得所以用之也。民之用也有故,得其故,民无所不用。用民有纪有纲 (5)。壹引其纪,万目皆起 (6);壹引其纲,万目皆张。为民纪纲者何也?欲也恶也。何欲何恶?欲荣利,恶辱害。辱害所以为罚充也,荣利所以为赏实也。赏罚皆有充实,则民无不用矣。阖庐试其民于五湖 (7),剑皆加于肩,地流血几不可止。句践试其民于寝宫,民争入水火,死者千馀矣,遽击金而却之 (8)。赏罚有充也。莫邪不为勇者兴惧者变 (9),勇者以工,惧者以拙,能与不能也。

【注释】

(1)徒:凭空,无故。断:指断物。

(2)稷:谷物名,不粘的黍子,即糜子。

(3)充:充实。

(4)管:指管仲。商:指商鞅。

(5)纪:本指丝缕的头绪,又可指网上的绳,引申而有法纪、法度义。纲:提网的绳,引申而有纲纪义。

(6)目:网上的孔眼,引申而有细目义。

(7)试:演习,检验。

(8)遽:速。金:金属之器,指钲铙之类,古代军队中以击金作为退兵的信号。

(9)莫邪:也作“镆铘”、“镆䥺”、“镆邪”,古代良剑名。兴:当作“与”(依王念孙说)。

【翻译】

剑不会自己凭空砍断东西,车不会自己行走,是有人让它们这样的。播种麦子就收获麦子,播种糜子就收获糜子,人们对此并不感到奇怪。使用人民也有播什么种子的问题,不考察播下什么种子,却要求人民被使用,没有比这更胡涂的了。

在禹那个时代,天下有上万个诸侯国,到汤那个时代有三千多个诸侯国,这些诸侯国现在没有存在的了,都是因为不能使用自己的人民啊。人民不被使用,是因为赏罚不能兑现。汤、武王凭借的是夏朝、商朝的人民,这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恰当的使用人民的方法。管仲、商鞅也是凭借齐国、秦国的人民,这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恰当的使用人民的方法。人民被使用是有原因的,懂得了这原因,人民就会听凭使用了。使用人民也有纪有纲,一举起纪和纲来,万目都随之举起张开。成为人民纲纪的是什么呢?是希望和厌恶。希望什么厌恶什么?希望荣耀利益,厌恶耻辱祸害。耻辱祸害是用来兑现惩罚的,荣耀利益是用来兑现赏赐的。赏赐惩罚都能兑现,那么人民就没有不被使用的了。阖庐在五湖检验他的人民,剑都刺到了肩头,血流遍地,几乎都不能制止人民前进。勾践在寝宫着火时检验他的人民,人民争着赴汤蹈火,死的人有一千多,赶紧鸣金才能让人民后退。这是因为赏罚都能兑现。莫邪那样的良剑不因为勇敢的人或怯懦的人而改变锋利的程度,勇敢的人靠了它更加灵巧,怯懦的人靠了它更加笨拙,这是由于他们善于使用或不善于使用造成的。

【原文】

夙沙之民 (1),自攻其君而归神农。密须之民 (2),自缚其主而与文王 (3)。汤、武非徒能用其民也,又能用非己之民。能用非己之民,国虽小,卒虽少,功名犹可立。古昔多由布衣定一世者矣,皆能用非其有也。用非其有之心,不可察之本 (4)。三代之道无二,以信为管 (5)

【注释】

(1)夙沙:传说中上古部族名。

(2)密须:也作“密”,古国名,篯姓,后为周文王所灭。故址在今甘肃灵台西南。

(3)与:亲附,归附。

(4)不可察:“察”上当脱一“不”字(依毕沅说)。

(5)管:枢要,准则。

【翻译】

夙沙国的人民,自己杀死自己的君主来归附神农。密须国的人民,自己捆上自己的君主来归附周文王。汤、武王不只是能使用自己的人民,还能使用不属于自己的人民。能使用不属于自己的人民,国家即使小,士兵即使少,功名仍然可以建立。古代有很多由平民而平定天下的人,这是因为他们都能使用不属于自己的人民啊。使用不属于自己的人民这种心思,是不可不考察清楚的根本啊。夏、商、周三代的法则没有别的,就是把信用作为准绳。

【原文】

宋人有取道者 (1),其马不进,倒而投之用民 (2)。又复取道,其马不进,又刭而投之用民水。如此者三。虽造父之所以威马 (3),不过此矣。不得造父之道,而徒得其威,无益于御。人主之不肖者,有似于此。不得其道,而徒多其威。威愈多,民愈不用。亡国之主,多以多威使其民矣。故威不可无有,而不足专恃。譬之若盐之于味,凡盐之用,有所托也。不适,则败托而不可食。威亦然,必有所托,然后可行。恶乎托 (4)?托于爱利。爱利之心谕 (5),威乃可行。威太甚则爱利之心息,爱利之心息,而徒疾行威,身必咎矣。此殷、夏之所以绝也。君,利势也,次官也 (6)。处次官,执利势,不可而不察于此。夫不禁而禁者,其唯深见此论邪。

【注释】

(1)取道:出行,赶路。

(2)倒:当为“刭”字之误。刭:杀。“用民水”当作“谿水”。(皆依王念孙说)。

(3)造父:古代善于驾马的人,曾为周穆王御者。

(4)恶(wū)乎:于何。恶,何。乎,于。

(5)谕:知晓,这里是被知晓的意思。

(6)次官:义未详。似指决定官吏的等次。次,等次。

【翻译】

宋国有个赶路的人,他的马不肯前进,就杀死它把它扔到溪水里。又重新赶路,他的马不肯前进,又杀死它把它扔到溪水里。这样反复了三次。即使是造父对马树立威严的方法,也不过如此。那个宋国人没有学到造父驭马的方法,却仅仅学到了威严,这对于驾驭马没有什么好处。君主当中那些不贤德的人,与此相似。他们没有学到当君主的方法,却仅仅学到很多当君主的威严。威严越多,人民越不被使用。亡国的君主,大都凭着威严使用人民。所以威严不可以没有,也不足以专门依仗。这就譬如盐对于味道一样,凡是使用盐,一定要有凭借的东西。用量不适度,就毁坏了所凭借的东西,因而就不可食用了。威严也是这样,一定要有所凭借,然后才可以施以威严。凭借什么?凭借爱和利。爱和利的心被人晓喻了,威严才可以施行。威严太过分了,那么爱和利的心就会消失。爱和利的心消失了,却只是厉行威严,自身必定遭殃。这就是夏、商之所以灭亡的原因。君主有利有势,能决定官吏的等级。处于决定官吏等级的地位,掌握着利益和权势,君主对这种情况不可不审察清楚。不须刑罚禁止就能禁止人们为非的,大概只有深刻地认识到这个道理才能做到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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